第286章 蝶恋花(壹)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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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九龄看到这名字和封面上印的男女简笔画,就知道这又是一本痴男怨女的烂俗故事。

“爹,您要嫌累,我给您念念呗?”

宋九龄万分无奈,他一个七十六岁老头子,堂堂内阁首相,怎可能好这一口?

但傻儿子一片拳拳之心,且随他去吧。

这《蝶恋花》还是穷书生、富家女的烂俗故事,只不过换了个套路。

这次男主是先被老丈人慧眼识珠,然后才慢慢得到女主青睐的,算是小有创新。也或许是为了照顾公侯们的情绪?

一开场,天寒地冻,穷书生姜小明穿着单薄的衣裳在街头卖字,大雪纷飞,哪里有人来买字?

怎一个凄凉了得?

紧接着就是一段回忆杀。

姜小明不畏严寒,因为他出身贫寒,少时在印刷坊做学徒,每每找机会认识一个字,便要牢牢记住。

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。

这真是一个天才少年励志故事。

雪越下越大,坊市人影稀疏,连许多小摊贩都收摊回家了。姜小明咬着牙却不肯回家,因为家中还有病重的老母。今日若是卖不出字,母子便要饿肚子,母亲可能病情恶化。

百善孝为先,这人设嘎一下就立起来了,还顺便加剧了危机。

饥寒交迫之下,挨到天黑,坊市已经空无一人,姜小明的字也没能卖出去。

矛盾断裂,未经人事的读者肯定要揪碎了心。

姜小明忍饥挨饿,开始走街串巷,寻找大户人家敲门,试图主动推销自己写的诗。

但是,字一张也没卖出去,还遭了诸多白眼,身上还被一个员外吐了一口痰。

只一个好心的老妇人送了他一个馒头。他只咬了一小口垫饥,剩下的要留着回家给老母。

自强不息,孝心可嘉,人格的力量穿透纸面,扑面而来。

姜小明路过一座朱红大门的豪宅,却见奴仆将吃不完的剩菜倒进沟里,引来许多乞丐和野狗疯抢,奴仆们却在门前哈哈大笑。

有个老乞丐拼了老命,挨了无数拳脚和狗咬,抢到半个沾满泥污的包子,吃下以后,美美地打了个饱嗝,便心满意足地倒在风雪中。

旁白:天地为棺,风雪送葬,何其悲哉?

目睹了这对比强烈的一幕后,姜小明不由愤然发出一声感慨:

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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